释义 |
户口簿补办流程: 1、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申请重新办理户口; 2、提交重新办理户口的申请书; 3、提供户主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有关证明,交于户籍办理人员核对; 4、审核合格后,缴纳补办户口簿工本费; 5、当日即可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