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户口簿补办流程:
 1、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申请重新办理户口;
 2、提交重新办理户口的申请书;
 3、提供户主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有关证明,交于户籍办理人员核对;
 4、审核合格后,缴纳补办户口簿工本费;
 5、当日即可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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