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哪一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 |
释义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以下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 1、离婚案件; 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3、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如下: 1、民事案件。其具体包括:房屋产权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案件、侵犯著作权案件、侵犯名誉权案件等、离婚案件、追索扶养费案件、财产继承案件、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等、因污染引起的侵权案件、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等; 2、商事案件:票据案件、股东权益纠纷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海商案件等; 3.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4.非诉案件,主要包括: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等、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综上所述,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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