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处罚标准 |
释义 | 在我国商业竞争中,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造成损害程度较轻,行为人只用承担民事责任;触犯了行政法规规章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行为严重到构成犯罪的,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一、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是否可以同一起诉 违反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商标权的,可以同时起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以违法或者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与其他经营者进行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是多种多样的。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妨碍、阻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伤害军犬会被判刑吗? 根据中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行为人在中国故意杀害军犬,属于触犯了我国的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这种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造成了严重情节,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又或者是处以罚金。行为人在中国故意杀害军犬,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区分,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1、已满十六周岁的,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具体如下: 1、针对的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 2、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而刑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国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虽然二者的作出都需要有法定依据,但是对依据要求的严格性是不同的; 3、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刑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 4、处罚种类不同。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驱逐出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虽然也有针对人身的,但是只有一种,即行政拘留,而且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在严厉程度上是无法与刑罚相比的; 5、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在刑事领域,行为人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是积极的追求行为结果,还是放任结果的发生,或者是应该预见到结果发生但是没有预见到,或者是已经预见到结果的发生但轻信自己可以避免,这样的心理状态对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确定有着决定意义。但是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对于违法行为的确定并不是那么重要,只要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就可以认为构成了行政违法,就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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