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金的法律性质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押金的法律性质的规定是:押金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并且没有其他纠纷后,收取的押金应当予以退还,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不退还押金或退还押金后另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