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公积金提取新规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头次公积金提取:一、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二、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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