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内借款怎么办 |
释义 | 一方以个人财产出借给对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个人事务的,无关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规定处理。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个人事务的,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约定处理。 一、婚姻中房产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二、离婚前写的欠条离婚后有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间写的欠条,如果有欠款事实,并且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离婚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要求欠款方偿还欠款。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三、离婚负债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也就是说对于负债部分双方协商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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