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周口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周口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周口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的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通过实体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接收后,对于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若提交材料齐全,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2、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后,审核岗人员依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标准》(GB/T51267-2017)明确的审核标准对相关内容逐项进行审核。 3、办结:审核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的,合同变更后系统自动保存,即时生效,无纸质材料;不予许可决定的,明确告知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 三、周口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的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第三十二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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