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是不是可以撤销的 |
释义 | 公证遗嘱是可以撤销的。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所立并且已经办理公证手续的遗嘱。所以只要遗嘱人想对自己的遗产做出新的处分,就可以对已经立好的公证遗嘱予以撤销,当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撤销遗嘱的,必须在遗嘱撤销后,对被撤销的遗嘱进行公证。 一、遗嘱内容冲突应该怎么办 遗嘱内容冲突的解决方式:确认遗嘱是否公证,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遗嘱人如欲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方为有效,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若没有公证的,则后遗嘱优先于前遗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两份遗嘱均合法遗产如何分割 两份遗嘱均合法遗产的分割是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而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是不能随意修改的,在公证遗嘱之后新立的遗嘱,如果未经公证,将不能对公证遗嘱进行撤销或对其内容进行更改。 三、订立遗嘱要符合的要求是什么 订立遗嘱要符合的要求: (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八)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九)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十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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