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由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 1.第一条当中明确规定了,自然人如果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还有人身自由权等遭到了非法侵害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申请赔偿。 2.如果遇到了违反了社会公共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德或者是侵害了他人隐私或者是他人人格利益的话,受害人可以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申请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费用,并且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受理。 一、车祸精神损失费由谁赔 因为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以外,如果遇到了车祸的情况,我们想要索取相应的精神赔偿金的话,肯定会遇到很多的问题。 首先,关于车祸精神损失费应该由谁来赔偿的问题: 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相关的规定。如果交通事故中造成了受害人出现伤亡情况的话,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赔偿则应该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赔偿。 二、谁可以请求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关于谁可以请求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问题: 首先,受害人或者死者的近亲亲属想要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话,必须具备下面这些条件: 第一个,是直接导致了受害人因为侵害而致残或者是死亡。 第二个是,侵权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该负有全部的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 关于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失费用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首先第一个,如果是造成了受害人死亡的话,对死亡者本人应该给予十倍的死亡赔偿金,标准就是受诉法院当地的人均生活费。不过,这个赔偿金是不以受害人的年龄作为主要的因素,而是直接计算的十倍金额。 第二个,如果造成了受害人残疾的话,会先确定赔偿金额的上限,就是从伤残开始的那天算起以当地人均生活费的二十倍赔偿金额,这个赔偿金也是不以受害人年龄为参考的条件。 最后的情况,对于没有达到残疾程度的受害人所给予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是以司法鉴定的方式来评定轻伤和重伤的标准来进行划分。 另外,受害人在请求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时候,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情形,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在申请之前必须要分清楚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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