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孩子满八周岁可以更换抚养权。在孩子十周岁的时候,人民法院在作出抚养权归属判决之前,如果父方和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上是相同的,那么法院是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再作出判决的。因此到了孩子十周岁的时候,父方和母方可以再次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