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有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公司经营范围以及注册资本等。公司章程的变更是需要股东大会的特别表决通过的。公司章程对所有的股东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 公司注册资本 ;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 公司章程 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