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岁半子女离婚后由谁照顾? |
释义 | 离婚时,一岁半以下的子女通常判给母亲抚养,但父亲也可获得抚养权。抚养费可采用一次性支付或定期支付的方式,也可通过以物折抵的方式支付。一次性支付或以物折抵一般以子女十八周岁为界限,根据抚养费数额计算总数。如果父母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子女可以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法律分析 一、子女一岁半离婚归谁抚养 1、孩子一岁半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母亲。在我国,对于子女不足两周岁的情形,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一般会判给母亲。但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实际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也可以判给父亲,随父亲一起生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一岁半离婚的子女,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因为孩子较小需要母亲的照顾。然而,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或不能抚养子女,父亲也可以获得抚养权。在确定抚养费数额后,支付方式通常有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以及以物折抵等方式。父母在经济状况变化时,可以提出调整抚养费的要求,以维持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我们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并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抚养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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