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口可以给孩子落户吗 |
释义 | 集体户口是可以给孩子落户的。具体内容如下: 1、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 2、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一、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的方法如下: 1、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 二、申报户口的申办材料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 4、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综上所述,集体户口是可以给孩子落户的,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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