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提起行政复议
释义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什么情况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9: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