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兹有 案件,xx单位委托给xxx全权办理,因本案涉及的一切法律问题由xx单位承担,与受托人xxx无关,特此证明。证明单位:(公章)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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