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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省省道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由哪个部门确定的?
释义
    拆迁补偿都是由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
    针对我国国有土地上的拆迁补偿,法律有明文规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一般来讲,对于已列入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可以参考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明文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也应参考该规定。
    一、房屋折迁补偿新规定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如拆迁了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构成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二、律师带您解读城中村拆迁补偿的合法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征收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在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之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总的来说给的补偿能保障被征收人能在市场上能够买到区位、面积、用途、建筑结构等方面相当的房屋。
    综上,对于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城中村拆迁,法律明确规定补偿的标准是参照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予以补偿,无论以什么名义进行拆迁都应当保障不得降低被拆迁人的现有生活水平,最直观的理解就是,拆了我的房屋能保障我在周边买得起同样大小的房屋这样就是比较合理的,如果拆迁房子拆了,房子没得到同样大小面积,给的钱也买不起同样大小的房屋,那么这个补偿就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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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3: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