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网络肖像侵权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民法典网络肖像侵权如何认定 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以自己请求对方交出所拍底片来认定对方侵权,并且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侵犯肖像权认定依据 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要有使用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或没有正当理由。具体来说,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2)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 (3)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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