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物可以买卖吗 |
释义 | 抵押物是不可以买卖的。 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另行提供担保,并同时告知受让人的,或于抵押权人协商签署协议同意用买卖房款偿还债务并告知受让人的可以。 在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时,如果需要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借款人需要将该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到贷款机构名下。这时候,借款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该抵押物,但是不得将其转卖或转移给第三方。 抵押物的要求如下: 1、所有权的转移:抵押物买卖需要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购买方。如果抵押物是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确保购买方的所有权得到法律保障; 2、抵押权的解除:如果抵押物已经被作为借款的担保物,需要将该抵押物的抵押权解除,否则原借款人仍有权在该抵押物上行使抵押权。抵押权的解除需要与原债权人协商并完成相关手续; 3、价值评估:在进行抵押物买卖前,需要对该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以确定合理的买卖价格。价值评估可以选择由专业机构进行,也可以自行进行评估; 4、合法来源:购买方需要确保所购买的抵押物的合法来源,以免涉及到非法收购、偷盗等问题; 5、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抵押物买卖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房屋管理等法规,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在抵押物转售的过程中,如果抵押物的价值不能满足债权的清偿,原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债权。此外,如果抵押物的转售涉及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还需要遵循相关的土地管理、房屋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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