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法官在审判时主要采用自认和公证两种方式。自认是当事人一方提交电子证据时,通过庭审现场操作演示,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则认为该证据的真实性双方都认可证则主要指公证机关或公证人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公证的方法对电子证据进行固定和保管。通过公证的方法对电子证据进行固定和保管。对经过公证的电子证据,无需再出示原始载体,证明力高于一般证据,具有高度公信力、证明力。 法律分析 民事法官在审判时主要采用自认和公证两种方式。自认是当事人一方提交电子证据时,通过庭审现场操作演示,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则认为该证据的真实性双方都认可证则主要指公证机关或公证人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公证的方法对电子证据进行固定和保管。通过公证的方法对电子证据进行固定和保管。对经过公证的电子证据,无需再出示原始载体,证明力高于一般证据,具有高度公信力、证明力。 法律依据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规则》 第四条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的任务是,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相关的电子证据及其他证据,进行现场调查访问,制作和存储现场信息资料,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