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顺序 |
释义 | 留置权处于优先顺位,抵押权和质权的清偿顺序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