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为二个月,但可以延长一个月,超过三个月必须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如果在批捕前取保候审,期限为三个月,可以延长一个月,超过四个月必须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但延长期限应当有充分理由,并且时间应当严格控制,不得无限制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二个月。需要延长的,由公安机关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超过三个月的,必须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三个月。需要延长的,由公安机关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超过四个月的,必须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