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破坏武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破坏武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此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遗弃武器装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化学武器、核武器和侦察、通讯、工程、防化、防空技术设备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遗弃部队武器装备的行为会破坏部队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削弱部队战斗力,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