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了校园贷不还会坐牢吗? |
释义 | 校园贷不还的,一般不会坐牢。借贷纠纷是民事纠纷,一般只需承担返本付息、支付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而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贷款人不能与借款人协商达成还款的一致意见的,贷款人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来维护其债权。 一、贷款人能不能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 贷款人不能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贷款利息一般在贷款期限届满或合同履行期间按约定分批偿还给贷款人。扣除利息的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获得的贷款少于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影响了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增加了借款人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得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如果仍在本金中提前扣除,借款人只需按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二、欠钱不还被起诉后立案会被判刑吗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欠钱不还的,不会坐牢处理。借贷纠纷只是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经济纠纷是不会涉嫌刑事犯罪的。但如果是假借实骗的,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贷款收8个点是什么意思 一般是指百分点,即1%。8个点就是8%。如果是单纯的直接向银行贷款,不会有服务费;办理贷款,贷款人需要承担的费用如下: 1、手续费。目前有些银行会打着不收利息的贷款方式来吸引顾客的眼球,实则是通过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利息2、利息费用。利息费用的多少取决于贷款人所选择的银行或者贷款人的个人贷款条件,不同的银行对于收取的贷款费用是不同的,如果贷款人的条件比较好,相对收取的贷款利息比较低3、违约金。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如果未能按照合同进行按时还款,银行有权利通过签订的合同规定的金额来收取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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