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要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首次申领(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基本流程: 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应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并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监护人一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当公民本人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监护人不为户主无法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诸如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并与未满十六周岁公民本人现场合影存档,以保证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身份的准确性。由于现场需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故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允许由监护人代办,须本人和监护人同时到场申请办理。 2、户口所在地户籍窗口打印《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采集人像、指纹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或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接到领证通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若申领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自愿申请办理邮寄证件。 办理身份证流程: 1、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本人户口薄。 3、采集照片。 4、采集指纹。 5、核对人口信息是否有误、在申请表签字。 6、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领取领证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携带领证凭证和收费收据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8、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6点(7-8月3点-6点)9、办公地点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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