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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鉴定时效性多久
释义
    工伤认定时限有效期是多久
    1、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3、在职工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时,部分职工可能因为取得了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赔偿款,而忽略了本应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职工对行使权力的期限缺乏充分认知,导致本应可以取得的权力丧失,十分可惜。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在现实工作中劳动者发生劳动工伤后,应当及时到劳动工伤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作出劳动工伤鉴定,用人单位不做申请的,劳动者或家属可向相关劳动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但是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只有一年,劳动者应在一年内提起劳动工伤认定。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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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