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步,确认父母是否留有遗嘱,这个环节是为了确定继承人的范围,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执行。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如果不存在以上继承人,则由被继承人的亲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祖母继承。第二步,确定所有继承人的分配意见是否统一。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则原则上平均分配。如果所有继承人的意见统一,进入第三步,如果意见不统一(有纠纷),进入第四步。第三步,所有继承人共同前往公证处进行办理,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父辈和祖辈的死亡证明、人事档案表、亲属关系证明、各类财产证明等,以上材料需要分别前往民政局、档案局、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医院、原单位、银行、房管所、银监会等单位机构进行开具。材料最终由公证处进行审核,完成后可获得继承权公证书。第四步,在继承人之间意见分歧较大,且无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时,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打继承官司)来解决,在不聘请律师的前提下,需要自行完成立案、证据收集和提交、法庭答辩、举证质证等环节,最终由法院进行裁决,并出具判决书。第五步,携带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