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人借款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借款人在借款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合同的条款需完善,约定的利息不能违反法律相关规定。 一、砍头息要判刑吗 仅仅是砍头息不需要判刑。砍头息,指的是高利贷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称之为“砍头息”。法律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此,砍头息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起诉,但不需要判刑。 二、民间借贷的利息应该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的利息应该如何认定需要分情况讨论。 1.有约定借期利息和无约定借期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贷款人(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时生效,属实践合同。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贷款人提供借款给借款人时,一定要借款人立下收到借款的凭据,并保留。如果是通过银行转帐,一定要记得在转帐汇款单备注栏写明:某某(人)借款。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贷款人要收取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必须在借款合同中有收取利息的约定且明确,否则,视为不支付利息。但需明白,此处指的是借期内利息。借款合同未约定借款人支付利息或约定不明确,借款期内借款人没有支付利息的义务,贷款人也没有收取借期利息的权利。当然,借款人自愿支付借款期内利息除外。 至于约定不明确是指借款合同中可能存在约定的利率不明确等情形,此处不展开,不解释。但是,借款人因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无需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不等于借款期满后(逾期)借款人也无支付利息的义务,下面就此进入借期利息与逾期利息的话题。 2.借期利息与逾期利息 基于以上分析,借期利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逾期利息,是在借款期届满后,贷款人请求借款人还款,经过一定合理期限后,借款人未就所借款项予以清偿而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首先要区分借款合同双方是否已就借期利息或逾期利率有明确约定?有约定的,逾期利息可以从借款期满之日起,按约定的借期利率或逾期利率计算至清偿全部本金及利息时止,且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为罚息标准;没有约定借期利息或逾期利率的,则从借款期届满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清偿全部借款及利息时止,最高不能超过四倍,此为基准利率标准。 借期收益和逾期收益,均应当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倍为限。 3.违约金与逾期利率 既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违约金的,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四倍利率为限;债权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折算后的实际利率不得超出四倍利率。 4.还款期限与支付利息的期限 还款期限:还款是指本金(借款)的返还,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民间借贷的利息要怎么计算 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1、在民间借贷中,贷款利息不得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应当按照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并计算利息; 2、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应特别注意不要出现复利计息形式,有的人在贷款合同到期后,未能按约定收回全部本金,将之前拖欠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借给借款人,计算利息,这种做法俗称利润滚动,我国法律明确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只返还本金,不支持利息; 3、如果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时不能按照约定全部返还本息,必须说明偿还的款项或与贷款人协商,明确偿还的款项是利息还是本金,否则,偿还的款项按照先返还利息后返还本金的方式计算,如果本金先归还,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如果利息先归还,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续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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