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吃空饷追缴工资的依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吃空饷追缴工资的依据为: 1、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 2、有的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 3、有的已亡故多年,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或离退休费和补助; 4、有的不符合条件,仍继续领取遗属困难补助; 5、有的单位对在编职工经商或亡故后,故意隐瞒不报,仍向财政部门领取工资及办公经费归单位所有; 6、有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司法处理后,工资待遇并没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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