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公司章程的变更? |
释义 | 公司章程的变更是指已经生效的公司章程的修改。原则上,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不论是绝对记载事项还是任意记载事项,只要确属必要,均可变更。但公司章程在变更时应遵循以下的原则:第一,公司章程的变更不得损害股东利益;第二,该变更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三,不得因为公司章程的变更,而使一个公司法人转变为另一个公司法人。 一、更换股东需要多久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4)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变更股东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按照具体的流程到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股东变更,只要这样股东变更的行为才会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也能给予公司一定的保护。所以按照上述流程,准备齐全资料,去办理股东变更是不会花费太多时间的。 二、隐名股东能否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呢? 隐名股东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也就是说,只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也就是显名股东才能行使股东权利,享有分红权,而隐名股东在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工商登记中都没有记载,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也就不能行使股东权利,不能直接主张分红权。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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