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泰山城区:11月10日开始,约130天 肥城市:11月15日-3月15日 宁阳县:11月15日-3月15日 新泰市:11月15日-3月15日 东平县:11月15日-3月15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 第五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C。《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