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证据权利放弃? |
释义 | 法律分析:证据权利放弃是指当事人明知某一证据有利于自己,但自行放弃或者不予提供该证据的行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不得强制证人作证,但证人有作证的权利。如果当事人不提供已知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将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有证据保全的权利,并依法享有证据的能力,有权利依法获取、复制、提取、查验、鉴定、提交证据,也可以放弃自己的证据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告有权利自愿作供或者拒绝作供。有罪的证据,对有权利作供而拒绝作供或者作伪证的人,不得以其证言为基础认定被告有罪。” 因此,在涉及案件的证据提供及处理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充分行使自己的证据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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