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7-2018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如下: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5、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 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 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992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免缴;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不用缴费; 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缴费费率,个人免缴。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费率:0.5-2%之间;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5-2%,雇工不用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