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最快也要20天办好,最迟会在60天之内发放新的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要及时申请补领,尽快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并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民警将会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身份证补办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二代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如果交通不便的,时间可能会长点,但最长也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急需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需要带齐本人的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到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