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赔偿一般应采用借贷记账法来做账。单位应当区分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会计要素,将工伤保险赔偿进行分类,然后记录在当月的财务活动报表中。 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用人单位垫付医药费的。入账则记为: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现金或者是银行存款。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保险的保险公司或者是社保对用人单位提前支付的医药费进行赔付。入账则记为: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不是全额赔付,产生的相关的管理费用或者是应付给受工伤的员工的福利费用应该是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此部分的费用。入账则记为: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八条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