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还需交付标的物后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有法律规定,如借贷、保管、运送等。主要种类包括借款、保管、质押和定金合同。 法律分析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借贷、保管、运送等都属于实践合同。实践性合同的基本种类分为以下几类: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2)保管合同。 (3)质押合同。 (4)定金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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