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第一行正中间二号字写 回执两个字,2个字中间可以有空格。空一行,然后采用仿宋三号字写正文。正文第一行顶格写:(原发函单位名称)冒号。第二行空2格开始写正文,你所要表达的内容。文章内称原发函单位为贵局(处)等。正文末段段尾写上,特回函。或另起一段空两格写。再空两行以上,右对齐,写上发函日期。如果是单位,注意只写日期,然后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个人或其他,先署名,再另起一行写日期,名字和日期均右对齐。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