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的构成条件有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