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旅客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有解除或者变更期限的限制,超出一定时间,解除合同的,不予退还票价,也不可以无偿变更乘坐时间。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六条规定,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