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一、窝藏罪在行为程序上有哪四个条件 (一)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二)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体是是司法机关追诉、制裁犯罪分子的正常活动。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窝藏罪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而予以窝藏,使其逃避法律制裁。 (四)窝藏罪的主体。犯罪分子本人不能成为窝藏罪的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