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犯罪嫌疑人在借用手机之前或在借用之时具有非法占有主观目的的,借用手机打电话后卖掉行为,构成诈骗罪。犯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用为名,通过欺诈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处分其手机的占有权,将手机借给犯罪行为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当手机处于犯罪行为人控制之时即已诈骗既遂。犯罪行为人将手机卖掉的后行为属于销赃行为,不应另行评价。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