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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资诈骗案件起诉书撰写指南
释义
    本诉讼起诉状主要针对被告人贾××进行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追究其集资诈骗罪刑事责任,并赔偿原告人夏××、胡××、陈××的被诈骗现金共计363,800元。事实上,被告人以购买客运线路及客车为名向原告人借钱,并未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导致原告人遭受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原告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故提起诉讼要求严惩并赔偿。
    法律分析
    (集资诈骗)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起诉状
    被告人贾××,男,1987年9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XX县芦河镇秀水村,现押于XX县看守所。
    原告人夏××,男,1979年7月31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X县振兴机械厂职工,住XX县沙口镇城关西街××号。联系电话:×××
    原告人胡××,男,1968年5月28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X县振兴机械厂职工,住XX县沙口镇城北路××号。联系电话:×××
    原告人陈××,男,1969年2月23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X县第一汽运公司职工,住XX县长河镇河阳街××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追究被告诈骗罪刑事责任,并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夏××被诈骗现金131540元、原告人胡××被诈骗现金122000元、原告人胡××被诈骗现金110260元,合计人民币363800元。
    事实与理由
    自2010年5月7日起,被告人蔡××以借钱购买客运线路及客车为名,分别多次找原告人夏XX、原告人胡××、原告人陈××借钱,承诺到期按时付还本金并付给高额利息。2011年4月7日原告人陈XX和夏XX一同找被告人蔡XX要钱,要求偿还本金并偿付利息,被告人蔡××以客运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多次推脱,拒绝付还本金以及利息。随后,原告人陈XX和夏XX、胡XX一同找被告人蔡XX要钱,被告人蔡XX则潜逃藏匿,现已被缉拿归案,但是其所借三名原告人的现金却没有主动予以偿还。三名原告人借给被告的现金皆个人家庭积蓄,被告人的行为给三名原告人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
    综上,原告人认为公民的财产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蔡×X以欺骗手段骗取原告人的现金,并不予归还,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严惩。同时由于蔡××的犯罪行为造成原告人的重大经济损失,依法也应予赔偿。故此,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民事权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提起诉讼,望依法审理。
    此致
    诉讼原告人:夏XX
    胡XX
    陈XX
    2010年9月7日
    结语
    综上所述,被告人贾××以欺骗手段骗取原告人的巨额现金,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构成了诈骗罪。原告人夏××、胡××、陈××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希望法庭依法审理此案,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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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