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的罚款如何交 |
释义 | 刑事案件交的一般是罚金而不是罚款,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一、罚金和罚款区别 我国法律规定,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单位,或者是犯罪人向国家缴纳数额金钱的,一种刑罚方法。罚款可以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责令妨害诉讼的人缴纳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也可以是行政机关,决定对违反法规的人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两者从法律性质、执法机关、适用的对象上面都是不同的。 二、附加刑都有什么分类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二)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三)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三、交罚金能减刑吗 这要视情况而定。罚金跟减刑之间没有什么大的联系,交罚金也不是减刑的必定条件。相反,若根据法院判决嫌疑人应当缴纳罚金,则必须履行,否则可能会影响到今后的减刑。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国家对减刑有相关规定,并不是因为罚金未交而不给予减刑。罚金只是属于刑法里的一种,是受罚人必须缴纳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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