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撤销变更遗嘱需要什么程序 |
释义 | 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3、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一、遗嘱公证需要谁到场 遗嘱公证需要本人到场。 1、遗嘱公证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 2、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一、遗嘱公证的程序如下: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二、遗嘱公证到场人员必须是遗嘱本人,立遗嘱的人应该在神智清醒,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情况下才可以,如果受到他人的胁迫,遗嘱是不算数的。立遗嘱的人应该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还有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立好之后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 二、自书遗嘱特征是什么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三)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四)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六)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 三、遗嘱有效的条件是哪些 遗嘱有效的条件是: 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必须有权处分遗嘱处分的财产;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各种形式的遗嘱也需要有其独特的要求才能有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字,注明年、月、日。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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