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资控股法人代表欠钱不是一定与公司有关的。若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的欠款,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但若法人在执行公司事务的时候有没有责任和过错导致损失的,对公司欠债法人应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