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只有部分城市开通了网上办理准生证业务。直接搜索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在页面上选择登记入口。然后,点击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点击已阅读告知书。接着,选择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条件,点击下一步进行资料填写,完成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承诺书办理就可以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