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品条码与商标之间,其不同之处是目的不同,商品条码是为适应电脑自动化管理而区别商品的,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主管机关不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条码的管理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主管商标的管理工作;以及法律特性不同,条码不具排他性、专有性等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