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中,当事人需要提前准备相应的资料和证据,以便律师在代理案件时更好地为其辩护。具体而言,当事人需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合同、证件等,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人员的联系方式和证言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查阅、复制、提取与本案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证据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三条:当事人在诉讼中所提供的证据,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律师代理案件,应当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以利于为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在律师会见前,当事人应当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应的资料和证据,并与律师进行沟通和交流,以便律师更好地为其辩护。同时,当事人应当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证据材料,以免丢失或被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