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履行中以下有这些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双方都可以行使此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人未履行先行义务时,后履行人可行使此抗辩权;3、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人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时,可行使此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民法典中有哪些规定 不安抗辩权民法典中的规定有:当事人互负有先后履行顺序债务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哪些合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是: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对方义务可能履行;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一)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二)按其行使效力强弱不同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三)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合同的履行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抗辩权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其他法律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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