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债务承担的说法 |
释义 | 债务承担根据原债务人是否仍继续承担责任分为债务转移与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债务转移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并存的债务承担只要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即视为同意。 一、债务承担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务承担需要满足的条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以不存在或者消除的债务订立债务承担协议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2、转移的债务是可转移的。即不可转移的债务,不能作为债务承担的目标; 3、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债务承担协议以债务转移为内容和目的; 4、债务承担协议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债务承担协议有效的最重要条件。 二、债务承担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承担的条件如下: 1、债务承担协议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债务承担协议发生效力的最主要条件; 2、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债务承担协议以债务移转为其内容和目的; 3、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不能作为债务承担的标的; 4、必须要有有效的债务存在,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消灭的债务订立债务承担协议,不发生效力。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债务承担会产生什么效果 债务承担的效果如下: 一、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债务承担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二、抗辩权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三、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