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方债权债务互抵协议书,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如果构成三方主体,可以互相抵消,抵消协议应当标明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的日期,甲方协议支付乙方的价款,甲方与丙方签订合同的日期,协议支付丙方的价款,乙方与丙方签署合同的日期,需要支付的价款。【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